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旅行社原下属部门收取押金不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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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女士在一旅行社下属部门报名参加日本、韩国十日游,被收取了10万元的旅游押金。旅游结束后的3个多月,她仍未追回押金。旅行社表示,该下属部门与旅行社的合同已到期,但对方仍以旅行社名义经营,并收取高额押金迟迟不退,旅行社背了黑锅。
周女士说,4月6日,她到南宁中国青年旅行社十五部门报名参加日本、韩国十日游,在该部经理黄某某的游说下,先后交纳了10万元押金。签合同时,黄某某承诺,旅游结束一周后,即可全部退还押金。5月份旅游回来后,她多次找到黄某某,要求退回押金,但黄要么说在外办事,要么说旅行社出了点“状况”,过一段时间再给她。直到6月5日,黄给她写了张字条,承诺6月10日全部退还,然而黄并没有履行承诺。7月31日,她找到旅行社的总负责人。这位负责人表示,由于资金紧张,暂时退还不了全部押金,可以先退2万元。因协商不成,她直到现在仍未拿回押金。对此,黄某某说,她会尽快处理好这件事情。
南宁中国青年旅行社副总经理陈先生表示,十五部门原是该旅行社一个下属部门,属于合同聘用关系,但该合同于今年2月17日已到期。旅行社已撤消了十五部门。之后,黄某某没有及时把旅行社的合同归还,还在继续揽业务。在周女士这单业务上,黄以旅行社名义,游说周女士交纳10万元押金,并打进她的个人账户,事后黄也没有把押金转到旅行社的账户。周女士投诉到旅行社后,旅行社才知背了黑锅。为此,他们正在督促黄退还押金。从6月份至今,他们为周女士做了大量的追押金工作,同时,收回了黄手上有关旅行社的资料,并登出公告申明。
陈副总说,日本、韩国十日游这一线路,按旅行社规定,一般押金在5万元左右,而周女士先后将10万元押金打入黄某某的个人账户,即使旅行社与该下属部门的合同还未到期,也是属于违规操作的。陈副总称,如果黄不退押金或继续做有损旅行社利益的事,他们将采取法律手段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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